申請窗口.....■東勢.和平:財團法人老五老基金會 2582-2133 ■豐原.石岡.新社:財團法人老五老基金會 2582-1645 ■后里.神岡.大雅.潭子: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龍眼林基金會 24639650 ■烏日.龍井.大肚:社團法人台灣省社區關懷協會 2316-6474 ■沙鹿.梧棲.清水:財團法人童傳盛文教基金會 2656-4355 ■外埔.大甲.大安:社團法人台中縣蓮心自強服務協會 2680-5842 ■大里.太平.霧峰: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 2393-9649
一、設籍台中縣,並確實居住於本縣,身心障礙者及65歲以上失能老人。
二、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、未聘請看護及未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者。
三、因身心功能受損,致日常生活功能需他人協助之老人及身心障礙者。
一、
臨時照顧服務:
個案每次服務時數未達12小時。
二、
短期照顧服務:
個案每次服務時數達12小時以上,連續受托日不得超過七日。
三、
資格限制:
未接受居家照顧服務者。
.請洽各區域服務窗口.